2023年滨海新区青年创新人才培育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5-16 -2023-06-15
受理部门:
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推荐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在滨海新区的企事业单位;
2.应拥有市级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
3.在支持人才培养方面提供各项保障条件;
4.推荐单位为企业的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5.不是信用中国和天津市信用信息系统的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对象。
(二)申报人应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新区工作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每年限报2名;已入选国家、天津市人才项目和新区重点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在本细则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一)滨海新区青年创新人才推荐表;
(二)附件材料
1.推荐单位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市级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提供)、应用信用报告(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地方信用网站信用报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
2.申报人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相关业绩材料、佐证水平与能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三)审查报告;
(四)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项目来源
《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https://sasac.tj.gov.cn/ZTZL6794/ZTZL5801/CXCY9354/202108/t20210805_5525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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