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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工业互联网 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07-12 -2023-08-01 受理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其他条件: (二)申报单位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满1年,应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申报支持方向(01)的企业,2022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网址:http://xxcyqiye.miit.gov.cn/)”,完成2022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按时做好月报表的填报工作。申报支持方向(02)的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需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 (四)申报支持方向(01)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申报支持方向(02)的项目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模式可推广、可复制,项目在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等方面有可量化指标。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五)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应于2024年底前建设完成。
支持力度
(一)支持市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01) 面向大数据、区块链、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软件产品和平台研发项目。 对市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研发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市级重点工业互联网项目(02) 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设施建设,围绕产业链网络化协同“一条链”,数据协同“一张网”,应用服务“一平台”,打造“一链一网一平台”,促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1.支持企业建设具有竞争力的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2.支持企业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3.支持企业建设面向特定技术和场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4.支持企业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加快融合应用,构建快速感知能力、实时监测能力、超前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系统评估能力。 对市级重点工业互联网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一)申报支持方向(01)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2.填写附件2—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请表》,2—3《项目资金预算总表》,2—4《项目情况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及合同等)。 4.申报单位拥有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等)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支持方向(02)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2.填写附件2—2《工业互联网项目申请表》,2—3《项目资金预算总表》,2—4《项目情况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及合同等)。 4.2023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登录天津市评估诊断服务系统https://tjpg.cspiii.com,填写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开展自评估后生成评估报告); 5.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认定证书(加分项,非必要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