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 支撑服务平台建设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07-12 -2023-08-01
受理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支持力度
(一)支持方向。人工智能领域,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训练资源数据平台、标准测试服务平台、计算平台以及创新平台等建设项目。车联网领域,支持车联网标准测试验证平台、安全技术保障平台、数据治理服务平台以及创新平台等建设项目。
(二)支持内容。围绕人工智能和车联网产业相关领域,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算力、算法、数据、检验检测等环境支持,推动产业前沿基础研发和关键技术创新。支撑服务平台应以开放接口、模型库、算法包等方式向企业和社会提供软硬件开放共享服务,促进数据共享,形成标准化、模块化的模型、中间件及应用软件,引导人工智能和车联网领域中小企业应用支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研发、应用测试等,提升产业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支持方式。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提供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二)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3—1、附件3—2);
(三)如有银行贷款,须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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