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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方向)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07-12 -2023-08-01 受理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其他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项目的技术服务提供企业,且项目在天津市范围内应用落地。申报主体应与应用场景需求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2.项目须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并经应用场景需求单位验收合格。项目实际合同金额只包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费用。
支持力度
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合同额中人工智能相关部分的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奖补。
申报材料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奖补类); (二)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4—1、附件4—2); (三)申报单位需提供与应用场景需求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应用场景需求方及技术服务提供企业盖章确认; (四)申报单位需提供本项目业经应用场景需求单位验收且正式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应由合同双方确认。
项目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