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支持应用场景(车联网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07-12 -2023-08-01
受理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其他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投资建设企业,且项目在天津市范围内应用落地,有完善的建设方案,与所在区域签署正式合同。
2.申报项目须为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时间须在2022年后开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力度
鼓励在有条件区域开展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智慧公交、智慧接驳、智慧物流、智慧配送等车路协同场景应用,形成一定应用示范规模、达到良好示范应用效果。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二)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5—1、附件5—2);
(三)申报单位需提供与所在区域签署正式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及与所在区域盖章确认;
(四)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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